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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永續發展與數位轉型

國立臺南大學管理學院ESG永續發展與數位轉型跨領域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115年6月3日 114學年度第2學期校課程會議通過

ㄧ、本設置要點依據「國立臺南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訂定。
二、ESG永續發展與數位轉型跨領域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分學程)係統籌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及數位轉型之相關跨領域知能規劃之課程,由管理學院、行政管理學系、經營與管理學系及生態暨環境資源學系共同開設。
三、本校學生得申請修習本學分學程。學生申請修習本學分學程,應依照本校公佈之辦法提出申請。
四、本學分學程分為「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數位轉型」四個領域。學生修習本學程課程至少15學分,其中至少應有6學分不屬於學生原學系、雙主修學系課程,並須同時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數位轉型」之課程,修畢上述規定學分後,得申請本學程證明書。
五、學生在未登記修習本學分學程前,若已修過本學分學程之某課程,其修得之科目與學分數得經由本學分學程開課學系認定後,計入已修習之課程中,不必重複修習。
六、修習本學分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七、學生修習本學分學程有關學分、成績之計算,悉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是否採計為畢業學分,應經過所屬學系認定。
八、選讀本學分學程之學生,得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九、凡修畢本學分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概由本校授予學分學程證書。
十、本設置要點如有未規定事宜,悉依本校學程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十一、本設置要點,需經學程設置參與單位之課程會議及各所屬學院課程會議審議通過,送校課程規畫委員會議通過後始得開設,修正時亦同。


ESG永續發展與數位轉型架構表

 

 
領域 課程名稱  學分 開課單位 備註
 環境保護
 
 環境規劃與管理  3  生態暨環境資源學系    至少修習
   一門課
 淨零排放技術:
 溫室氣體盤查原理與實務
 3  生態暨環境資源學系
 永續治理與企業實踐  3  生態暨環境資源學系
 ESG永續管理應用  2  生態暨環境資源學系
 社會責任
 
 組織與社會  2  管理學院    至少修習
   一門課
 企業倫理   2  經營與管理學系
 社會學  3  行政管理學系
 公共政策(一)  2  行政管理學系
 公共政策(二)  2  行政管理學系
 公司治理
 
 人力資源與組織發展  3  行政管理學系    至少修習
   一門課
 創意與創新管理  2  行政管理學系
 人力資源管理  3  行政管理學系
 /經營與管理學系
 商業模式與服務創新  3  經營與管理學系
 產業競爭分析  3  經營與管理學系
 數位轉型
 
 人工智慧治理與實作  3  管理學院    至少修習
   一門課
 電子商務  3  經營與管理學系
 智慧政府與新興科技  3  行政管理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