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學務處各項獎助學金申請,請參閱內文

2021-09-10

標竿學習典範等奬學金
◆資格:
本校大二以上在學學生(不含碩/博士在職專班),至前一學期止歷年學業成績無不及格且操行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
◆人數:1名
◆獎勵:經審查通過後頒發獎狀及獎學金新臺幣1萬元整。
《評分要件》
1.本校大二以上在學學生(包含日間部、進修學士班及碩博班;不包含碩/博士在職專班),至前一學期止歷年學業成績無不及格且操行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
2.大二以上學生學年期間優秀表現至少符合下列項目之一,足以成為同儕間學習楷模,經學院推薦為標竿學習典範。
  1. 參與校內外活動,服務社會,熱心公益,足資同儕楷模者。
  2. 擔任班級、學生自治組織或校內社團幹部,足為同儕表率者。
  3. 發表創作、發明、設計、技術專利或研究成果,能增進校譽者。
  4. 代表本校參與國內外各項競賽、表演及展覽等活動,表現優異者。
銀合金(Silver Brazing Alloy 簡稱SBA)卓越巔峰超越獎學金
(一)卓越獎學金
申請條件:本校大學部各系應屆畢業生,並獲得本校碩士班甄試錄取且有正式就讀者。(即日間碩士班一年級學生)
獎勵:經審查通過後補助2萬元整。

(二)巔峰獎學金
申請條件:本校大學部各系四年級學生,以前三年學期班排名第一名,累積次數達最多者。且申請人必須是本校具正式學籍且在學制內之日間部學士班學生,且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獎勵經審查通過後補助6萬元整。

(三) 超越獎學金
申請條件:申請條件:本校大學部各系二至四年級經濟、教育資源相對受限或身為家中第一代接受高等教育但積極超越自我之學生(如申請表列身份者),其在本校的學業成績表現必須符合:扣除通識課程後、學分數至少為9學分、並以前學年之上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為比較的基準點,與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相比後,成績進步幅度排序為全校申請者前10名。申請人必須是本校具正式學籍且在學制內之日間部學士班學生, 且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獎勵:經審查通過後補助2萬元整。

上述三項獎學金擇一申請。
    相關申請辧法請參閱附件。

下載:
標竿學習典範等奬學金

銀合金(Silver Brazing Alloy 簡稱SBA)卓越巔峰超越獎學金